城市用水問題問答(篇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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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2-21 11:10:29
1、自來水管道出問題了維修責任如何劃分?
供水設施產權以城市供水企業(yè)實際安裝的計量水表處為界。水源側的管道(含計量水表)歸城市供水企業(yè)所有并負責維護管理。用水側的管道及設施歸用戶所有并負責維護管理,或者有償委托供水企業(yè)管理。
2、覺得水表讀數(shù)不準,想檢測?
用戶對計量水表有異議申請校驗的,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按照計量檢定規(guī)程進行校驗,用戶預交校驗費。校驗合格的,不退還校驗費;校驗不合格的,對上月水量多退少補,由城市供水企業(yè)承擔校驗費。
3、如何配合公共供水設施的維修維護?
城市供水企業(yè)應當定期檢查維護公共供水設施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搶修。
公共供水設施建設及維護時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或者干擾供水設施建設或搶修。
因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維修和工程施工,需要遷移或清除在原有城市公共供水設施規(guī)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的花灌木、草坪、修建的各類設施、堆放的物品等,供水企業(yè)應當在施工前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。
4.需改裝遷移公共供水設施?
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裝、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;因建設工程確需改裝、拆除或者遷移的,建設單位應當在申請建設工程開工前,與城市供水企業(yè)簽訂協(xié)議,并報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批準,發(fā)生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。
水是生命之源,也是現(xiàn)代城市居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物質基礎,保護公共供水設施是每個居民應盡的義務。敬愛的市民朋友們,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有用水方面的難題或注意到了盜取自來水、破壞用水設施的情況,請撥熱線2165111,淄博市水務集團竭誠為您服務。
(內容來源:《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》)